6.
優先承買權:集(居)合式住宅:基地、公共設施(含道路等)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7.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其他事項:一依雲林縣政府114年9月25日府建管二字第1143941576號函文,斗六市重光段1676地號土地已 為
8.
(雲)營使字第34號使用執照之建築基地。相關套繪管制請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拍定後不得以拍賣之土地有使用上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二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 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 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三941-2建號建物係增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 除之危險,請應買人注意。 四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執行費、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止拍賣,如有 投標亦不拍定,如已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於拍定前得指定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