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吉64413

臺南市安南區鎮安段117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4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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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0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40萬
保證金:
288萬
總坪數:
113.2坪
坪單價:
12.7萬/坪
持分地坪:
113.2 坪
總現值:
587.7 萬
拍後增值:
-852.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鎮安段 1176地號,面積 748.7 m2,持分 1/2,1,44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0/13,總底價 1,800萬,保證金 360萬,坪單價 15.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為臺南市安南區長溪路三 段380巷187號建物之部分坐落,另有一無門牌鐵皮建物坐落,現作為停車場使用,占有之法律關係均不明,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 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設定。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之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 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鎮安段 1176地號
748.7 m2 × (1/2) × 15,700 元 - 1,440 萬元
= -852.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0
1拍 不點交
0.1 坪 / 150 萬
2026/11/11
1拍 不點交
0.9 坪 / 16 萬
2026/11/3
1拍 不點交
61.4 坪 / 1,199 萬
2026/10/28
2拍 不點交
118.8 坪 / 272 萬
2026/11/11
2拍 部分點交
68.2 坪 / 1,60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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