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5讓11170乙

苗栗縣南庄鄉東河段468地號

2拍 部分點交 待拍
69.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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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9.9萬
保證金:
14萬
總坪數:
2.7坪
坪單價:
25.7萬/坪
持分地坪:
2.7 坪
總現值:
2.4 萬
拍後增值:
-67.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南庄鄉 東河段 468地號,面積 9 m2,持分 1/1,69.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0/7,總底價 87.3萬,保證金 17.5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115年5月18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468地號土地上為空地及有房屋坐落(無門牌)。惟實際情形,投標 人仍宜自行查證注意,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 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2.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除建物占用之部分外,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惟如有第 三人主張已於查封前有權占有標的物或經實測有地上物占用,該部分仍得改定 不點交。
3.
本件拍賣之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具原住民身分者為限,投標時 應將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 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不得以此聲請撤銷拍定。
4.
本件拍賣之468地號土地:
5.
如建物所有權人租用基地(須向本件債務 人承租)建築房屋,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就本 件土地有優先承買權(須提出優先承買權之證明文件)。
6.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或與上揭優先承買權之順序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 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南庄鄉 東河段 468地號
9 m2 × (1/1) × 2,700 元 - 69.9 萬元
= -6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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