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15年5月18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 稱:查封之630地號土地上為道路、雜木林。
3.
本件拍賣之630地號土地,除現況供道路使用之部分外,拍定後依現況點 交。惟如有第三人主張已於查封前有權占有標的物或經實測有地上物占用,該 部分仍得改定不點交。
4.
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8.
本件拍賣之630地號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具原住民身分者為限, 投標時應將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 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不得以此聲請撤銷 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