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5光71032甲

桃園市大溪區信義段174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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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3.6
保證金:
30.8
總坪數:
33
坪單價:
4.7萬/坪
持分地坪:
33 坪
總現值:
249.8 萬
拍後增值:
9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大溪區 信義段 1748地號,面積 1,636.1 m2,持分 1/15,153.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5)
2.
據本院民國115年08月28日查封筆錄所載,地政人員指稱本件拍賣標的均為雜草 林木叢生。並依前案鑑定報告所載拍賣標的均未臨路,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給付價金。本件係拍賣 應有部分,兩造未陳報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7.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六、本件拍賣標的均為非都市土地,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均係山坡地保 育區丙種建築用地,上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含是否有徵收或協議價購等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 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8.
本件拍賣標的之現況僅依地政機關指界之大致範圍為記載,實際範圍及使 用情形,仍以地政機關鑑界之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又土地如經地政機關 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 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 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 拍定。
9.
依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民國115年7月7日函載本件拍賣土地領有桃園市政 府核發
10.
桃縣工建使字第其00058號雜項使用執照。以上情事請應買人自行 注意,並應於應買前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相關事宜,拍定後不得以本件標的有 使用上之限制為由聲請撤銷拍賣或減少價金。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大溪區 信義段 1748地號
1,636.1 m2 × (1/15) × 22,900 元 - 153.6 萬元
= 9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
1拍 點交
49.2 坪 / 230.4 萬
2026/9/22
3拍 不點交
1,260.2 坪 / 1,8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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