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意65272甲

臺南市安定區安定段199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9
  • 18 點閱
  • 0 列管
  • 2026/9/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6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
保證金:
3.8
總坪數:
15.8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5.8 坪
總現值:
18.3 萬
拍後增值:
-0.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定區 安定段 1994地號,面積 1,409 m2,持分 4/108,19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雜樹林,未臨路,據航照圖所示,其上有墳墓坐落。另據鑑價報告稱:系爭土地為安定區第四公墓。占有之法律關 係不明,地上物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拍賣之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 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 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現耕證明及承租或 所有權證明文件。
7.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六、據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土地為裡地,無臨接道路,請應買人注意,如有不 能通行致無法使用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處理,與本院權責無關。
8.
據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函稱:拍賣之土地係屬57年度安定農地重劃區內,無 欠繳上述費用。依內政部77年2月22日台內地字第571084號函釋,為69年農地重 劃條例公布施行前已辦竣地區,其工程費用及差額地價未繳清者,無該條例第3 6條規定之適用。
9.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 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前條例第34條規 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 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者,應自行負責。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定區 安定段 1994地號
1,409 m2 × (4/108) × 3,500 元 - 19 萬元
= -0.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6
1拍 不點交
10.1 坪 / 161 萬
2026/9/16
1拍 點交
363.3 坪 / 1,450 萬
2026/9/29
特拍 不點交
214.8 坪 / 150.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安定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