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標執行標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與他共有人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且該標的所屬299號土地上有壯圍鄉大福路三段270巷327號、11號房屋,兩屋側有鐵皮雨 遮,座落權源不明,上開土地現況供投標人參考,請自行查明注意最確切之現況。
4.
、本標土地,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用上或其他 限制,不得於拍定後持該等限制事由向本院聲明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本件投 標。
5.
本標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 訊,以資參酌評估。
6.
本標土地,如有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之;如有地上權,則拍定後不塗銷,請投標人注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