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1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雜木,編號
3.
3土地皆未臨道路,須通過他人土地始得到達,且部分土地位於河川地及部分為雜草、雜木。另據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東側經土路至市道174,惟車輛不易通達,僅能步行進入,現況為雜樹,編號2土地未直接臨路,往北經訴外土地至市道174,車輛不易通達,僅能步行進入,現況部分為水池,餘為雜樹,編號3土地未直接臨路,現況部分為柚仔坑溪河道,餘為雜樹。又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均不點交。
8.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六、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均屬「保護區」。就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及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及管制規定等是否於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9.
經地政機關函覆,系爭土地經查係全部位於都市計畫保護區範圍內尚未辦理註銷編定之土地。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1.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12.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投標人應自行查證。
13.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