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為雜草雜木林,上有一半毀損狀態之無門牌建物坐落(非拍賣範 圍),居住使用狀況無法查明,拍定後除前開建物坐落部分不點交,其餘部分依 現況點交。
6.
土地使用分區係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請注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農 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之私法人及 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 地之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 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否則廢標,且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 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