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於115年4月9日經地政指界,465地號土地為道路用地。
7.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楊梅鎮(富岡、豐野地區)都市計劃 (民國111年11月15 日)第三種住宅區,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又都市計畫如有變更,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9.
桃縣工建使字第00162號使 用執照,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六、地政局之查封指界,要與鑑界程序不同,僅得為約略指述,故請應買人必 須自行查明本件土地之坐落位置,且鄰近之通路是否為既成道路,亦或為私人 土地而有袋地通行之問題等,亦請須自行查明。再有無特殊情事,例如土地上 下或附近有無墳墓、畜牧場、電線杆電箱、防空洞等設施或文化遺跡以及是否為袋地、土地上之林木有無經主管機關列管為老樹等情事,請投標人或承受人 須自行查勘,而倘有以上情事者,拍定後均須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10.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