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助壬1870

彰化縣北斗鎮中圳路136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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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0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970
保證金:
194
總坪數:
74.6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27.4 坪
公告建坪:
74.6 坪
總現值:
69.7 萬
拍後增值:
-58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67 坪
附建坪:
7.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北斗鎮 大新段 143地號,面積 90.6 m2,持分 1/1,650 萬
建物 (2)
1.
彰化縣北斗鎮中圳路136號,建號 6,持分 1/1,250 萬
一層:51.92二層:51.04三層:51.04合計:154.0 陽台:7.90平方公尺、屋頂突出物:9.50平方公尺 (住商用、鋼筋混凝土造、3層)
2.
彰化縣北斗鎮中圳路136號,建號 430,持分 1/1,70 萬
一層:15.84四層:51.52合計:67.36 陽台:7.90平方公尺 (4層樓)
法院筆錄 (8)
2.
民國111年1月20日假扣押執行查封時,債務人在場表示建物
3.
2樓為自住,
4.
4樓租給親 屬,每月租金新臺幣7,000元,租期自108年12月1日起至120年11月30日止,並提出租賃契約影 本(租約記載租金已於108年11月30日付款100萬元)。拍定後建物
5.
4樓不點交,本件僅就建物
6.
2樓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 際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7.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 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 理;如經測量確認有非本件拍賣標的之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
11.
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12.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建號430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 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地之 相關危險。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北斗鎮 大新段 143地號
90.6 m2 × (1/1) × 7,700 元 - 650 萬元
= -58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
2拍 部分點交
70 坪 / 652.8 萬
2026/10/6
3拍 部分點交
161.8 坪 / 13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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