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地政人員現場指界,433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臺中市霧峰區民生路364 巷64號建物,部分空地、部分則為道路,土地上之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物雖由土地所有人居住,但建物登記之納稅義務人並非債務人,不在本件拍 賣範圍內,請應買人注意。433地號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土地上有他人建物,使用權源不明,如有設定地上權或租地建屋情 形,地上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本件土地登記謄本上有「部分法定空地」之記載,又法定空地得否分割、 移轉或其管理使用事宜係屬建築主管機關之權責,應依該機關之規定辦理,請 投標人注意。另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433地號領有68工建建字第100號 建造執照(建築基地)、68年164號雜項執照套繪在案,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5.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9.
抵押權及限制登記事項於拍定後塗銷。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鄉村區之乙種 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