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3映162326

新北市石碇區烏塗窟段四分子小段41-1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5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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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30 週五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59萬
保證金:
72萬
總坪數:
1,048.7坪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048.7 坪
總現值:
185.8 萬
拍後增值:
-173.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石碇區 烏塗窟段四分子小段 41-14地號,面積 1,009 m2,持分 1/3,3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2.
新北市 石碇區 烏塗窟段蛇舌子小段 207地號,面積 18,782 m2,持分 1/6,32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法院筆錄 (3)
2.
本件拍賣標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41-14地號位於新北市石碇區四分子2-1門牌西方約80公尺之雜木林;207地號位四分子2-1門牌西方約310公尺之雜木 林,均無路可達,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 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 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 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4.
本件拍賣標的41-14地號、207地號為林地,按土地法第17條規定不得移轉 於外國人,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石碇區 烏塗窟段四分子小段 41-14地號
1,009 m2 × (1/3) × 590 元 - 36 萬元
= -16.2萬元
2.
新北市 石碇區 烏塗窟段蛇舌子小段 207地號
18,782 m2 × (1/6) × 530 元 - 323 萬元
= -157.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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