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慎51474

臺南市官田區西庄段53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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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21 週三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00萬
保證金:
400萬
總坪數:
1,602坪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602 坪
總現值:
825.1 萬
拍後增值:
-1,174.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西庄段 535地號,面積 5,296 m2,持分 1/1,2,00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上有鐵皮屋。另依鑑價報告記載,查 封之土地部分種植短期作物,部分為雜草空地,並有鐵皮建物坐落。應買人請 自行查證,上開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 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6.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7.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 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 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四 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 限。 六、耕地租用之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對承租耕地有優先承買權。 惟聲明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8.
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 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1.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官田區 西庄段 535地號
5,296 m2 × (1/1) × 1,558 元 - 2,000 萬元
= -1,174.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1
1拍 不點交
1.6 坪 / 5 萬
2026/10/21
1拍 不點交
90.4 坪 / 100 萬
2026/10/6
3拍 不點交
325 坪 / 18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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