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分甲、乙二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 其他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
4.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稱308建號建物無增建;債務人法定代理人在場稱建物自行占有 使用,無出租、出借,其與土地所有權人為夫妻關係,係土地所有權人無償同意提供使用。另3 08建號建物為空屋狀態,閒置之廠房等語。甲標拍賣之308建號建物於查封時由債務人自行占有 使用,且無出租、出借,拍定後點交。
5.
拍賣之308建號建物所座落之土地,並未一併估價拍賣,308建號建物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 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