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8月4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353地號土地目前 為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284巷通行道路之一部,約略位處於該巷巷口至門牌 號碼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284巷7號建物前,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 行查明。
7.
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之使用現況為道路。 六、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本件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惟投標時是否變更,投標人應自行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