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於民國115年9月10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債權人、地政人員、估價師 到場,地政人員現場指界陳稱:822地號位於新北市金山區三界壇路72號(聖德 宮)北方約90公尺處,上有編號4901110號路燈,部分道路通過,部分雜木林, 其上無建物。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北海岸風景特定區計畫」之「農業區」。 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3.
因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 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 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地上權共設定新臺幣120萬元,拍定後不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