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賢16554

臺南市歸仁區媽祖廟段三小段95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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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0萬
保證金:
64萬
總坪數:
62.6坪
坪單價:
5.1萬/坪
持分地坪:
62.6 坪
總現值:
213.2 萬
拍後增值:
-10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歸仁區 媽祖廟段三小段 951地號,面積 235 m2,持分 1/2,180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2.
臺南市 歸仁區 媽祖廟段三小段 952地號,面積 179 m2,持分 1/2,140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拍賣之土地線均為道路用地。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份,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 定後不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7.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 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 確。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歸仁區 媽祖廟段三小段 951地號
235 m2 × (1/2) × 10,300 元 - 180 萬元
= -59萬元
2.
臺南市 歸仁區 媽祖廟段三小段 952地號
179 m2 × (1/2) × 10,300 元 - 140 萬元
= -4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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