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意53165乙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段2556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6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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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1萬
保證金:
12.2萬
總坪數:
36.7坪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36.7 坪
總現值:
35.2 萬
拍後增值:
-2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新市區 大營段 2556地號,面積 2,909 m2,持分 6/144,61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雜草地。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應買 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土地為重劃區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五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 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 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惟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現耕證明及承租或所 有權證明文件。
5.
土地占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聲明優先 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件。 六、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 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前條例第34條規 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 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者,應自行負責。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新市區 大營段 2556地號
2,909 m2 × (6/144) × 2,900 元 - 61 萬元
= -25.8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7
2拍 不點交
5 坪 / 16.8 萬
2026/11/3
3拍 點交
33.4 坪 / 853.8 萬
2026/10/28
特拍 不點交
1.3 坪 / 128.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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