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45-9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3.
345-9地號為雜木、雜樹、少數果樹、部分產業道路,共有人使用。
7.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8.
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六、土地上有作物,未併付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