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服88415

高雄市甲仙區光華路84巷2之5號(未保存登記建物)

1拍 點交 待拍
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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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7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00萬
保證金:
40萬
總坪數:
95.4坪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95.4 坪
總現值:
萬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95.4 坪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高雄市甲仙區光華路84巷2之5號(未保存登記建物),建號 58,持分 1/1,200 萬
一層:315.27合計:315.27
法院筆錄 (8)
2.
民國115年1月8日勘測時,經入內檢視建物內部為一廳一廚三房及二衛,據在場之第三人即債務 人之堂妹陳稱債務人平日在外地上班,周末方返回,平常債務人將鑰匙交付其保管並看家,惟 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該建物坐 落之基地即同段
8.
317及293地號土地均不在拍賣範圍(該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 虞),請投標人注意。 六、土地所有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則就拍賣建物有優先 購買權,拍定後得檢具證明文件聲明優購,惟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 決為準。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惟實際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鄰近待拍
2026/11/10
2拍 點交
53.6 坪 / 348 萬
2026/11/4 ~ 2027/2/3
應買 不點交
453.7 坪 / 1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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