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分甲、乙、丙三標分別拍賣,丙標拍賣土地一筆。如其中一標或數標 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稅捐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 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指定其應拍定不動產之部分,如未予指 定,則由本院逕行指定。(投標者應註明標別分別投標,按各標別內之編號逐宗 標價)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5.
據查封筆錄記載:803地號土地上,部分土地上種植檳榔,部分雜草及雜樹 林,部分是產業道路。共有人兼債務人之弟張○傑稱,土地上種植之檳榔樹均 是張○驛所有。債權代理人稱:上開土地現為共有人使用,均無出租及分管之情 形。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7.
拍賣土地上地上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