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5溫15918

苗栗縣三灣鄉永和山段36-4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510萬
  • 5 點閱
  • 0 列管
  • 2026/1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10萬
保證金:
302萬
總坪數:
2,119.3坪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2,119.3 坪
總現值:
840.7 萬
拍後增值:
-66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交通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44地號,面積 865 m2,持分 1/2,5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交通用地)
2.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45地號,面積 395 m2,持分 1/2,4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105地號,面積 5,375 m2,持分 1/1,1,20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4.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106地號,面積 1,001 m2,持分 1/1,220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民國115年7月28日現場履勘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36-44地號土地為道路。 36-45地號土地為部分道路、部分雜竹林。36-
3.
36-106地號土地為雜木 林。
7.
本件36-
8.
36-45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 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 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 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9.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10.
本件36-
11.
36-
12.
36-106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 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 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 書。
13.
依本件土地登記謄本所示,本件36-
14.
36-106地號土地「未會同申請, 欠繳書狀費160元,登記費918元,複丈費1600元,繳清後發狀」,請應買 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關事項。
土地增值 (4)
1.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44地號
865 m2 × (1/2) × 1,200 元 - 50 萬元
= 1.9萬元
2.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45地號
395 m2 × (1/2) × 1,200 元 - 40 萬元
= -16.3萬元
3.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105地號
5,375 m2 × (1/1) × 1,200 元 - 1,200 萬元
= -555萬元
4.
苗栗縣 三灣鄉 永和山段 36-106地號
1,001 m2 × (1/1) × 1,200 元 - 220 萬元
= -99.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10
2拍 不點交
60.4 坪 / 12 萬
2026/11/18
7拍 不點交
1,467.8 坪 / 77.6 萬
2026/11/19
特拍 點交
93.6 坪 / 2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苗栗縣三灣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