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5良6751丙

苗栗縣西湖鄉新高埔段82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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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0萬
保證金:
52萬
總坪數:
278.6坪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278.6 坪
總現值:
60.8 萬
拍後增值:
-19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西湖鄉 新高埔段 827地號,面積 921 m2,持分 1/1,26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10)
2.
民國115年5月14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827地號土地為雜草。
3.
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827地號土地現況供農作及雜草使用。827地號土地 未臨路,需透過鄰地出入,請應買人注意。
4.
上開土地上之農作物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 訴訟解決。
5.
本件拍賣之土地有作物占用,拍定後不點交。
6.
上開不動trial,請投標人出價。
9.
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 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10.
依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及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 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又前開規定之承租人,有優 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11.
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 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12.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 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 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3.
依本件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不動產有部分共有人「未會同申請,欠 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未繳清 遺產稅,不得繕發所有權狀」,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向地政機關詢問相 關事項。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西湖鄉 新高埔段 827地號
921 m2 × (1/1) × 660 元 - 260 萬元
= -199.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24
1拍 不點交
514.9 坪 / 450 萬
2026/11/24
1拍 點交
72 坪 / 60 萬
2026/11/4
3拍 不點交
51.3 坪 / 16.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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