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1正52128一

高雄市左營區店仔頂街72巷6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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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4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5.4
保證金:
3.1
總坪數:
15.7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15.7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15.2 坪
附建坪:
0.5 坪
其他內容:
5層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高雄市左營區店仔頂街72巷6號,建號 1880,持分 1/7,15.4 萬
一層:74.88二層:74.88三層:74.88四層:78.08五層:49.28合計:352.0 雨遮:12.16 (五層)
拍賣紀錄 (6)
1拍,2023/5/9,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2拍,2023/6/6,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3拍,2023/6/27,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應買,2023/7/4~2023/10/3,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4拍,2023/8/8,總底價 15.4萬,保證金 3.1萬,坪單價 1萬/坪,停拍
停拍,2023/8/3,停拍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03年9月26日查封時,執行標的為未保登建物,據在場人曾清華即債務人之弟 弟稱房屋由其居住使用。債權人之代理人稱無非自然死亡、海砂屋、輻射屋等情形。另於104年7 月16日假扣押查封時,債權人之代理人稱係債務人兄弟居住、使用。另於111年10月14日履勘 時,第三人即債務人之弟曾清華稱房子均我自住,無他用,債務人不住此處。惟實際使用情形, 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建物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本件建物坐落之土地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建物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 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僅就建物拍賣,建物坐落之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建物將來有被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 意。
8.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9.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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