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1迅119657甲

臺南市玉井區沙坑段11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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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3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48
保證金:
89.6
總坪數:
2,324.5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324.5 坪
總現值:
269 萬
拍後增值:
-1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沙坑段 114地號,面積 7,684.5 m2,持分 1/1,44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7)
1拍,2023/7/11,總底價 600萬,保證金 120萬,坪單價 0.3萬/坪,停拍
停拍,2023/6/27,停拍
1拍,2025/1/7,總底價 600萬,保證金 120萬,坪單價 0.3萬/坪,停拍
停拍,2025/1/6,停拍
1拍,2025/12/23,總底價 700萬,保證金 140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6/1/13,總底價 560萬,保證金 112萬,坪單價 0.2萬/坪,停拍
停拍,2026/1/12,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況為雜木。惟實際使用情況,請應買
2.
本件不動產共分甲乙丙丁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 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 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 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 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且不 許嗣後補正)。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九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 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玉井區 沙坑段 114地號
7,684.5 m2 × (1/1) × 350 元 - 448 萬元
= -17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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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17
3拍 不點交
3 坪 / 12.8 萬
2026/3/17
3拍 不點交
5.2 坪 / 19.2 萬
2026/3/17
3拍 不點交
4.9 坪 / 25.6 萬
2026/3/31
2拍 不點交
47.4 坪 / 136 萬
2026/3/17
3拍 點交
61.6 坪 / 388.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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