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天59649

高雄市林園區潭頭段一小段488-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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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19 ~ 2024/04/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6
保證金:
5.2
總坪數:
20.7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20.7 坪
總現值:
34.7 萬
拍後增值:
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林園區 潭頭段一小段 488-1地號,面積 679 m2,持分 1/40,9.6 萬
2.
高雄市 林園區 林園段 613-1地號,面積 136 m2,持分 1/40,9.6 萬
(道路用地 )
3.
高雄市 林園區 龍潭段 23地號,面積 1,925.1 m2,持分 1/40,6.4 萬
(保護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15,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2拍,2023/12/13,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3拍,2024/1/10,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三筆土地於民國112年7月20日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稱488-1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鳳林路二段900巷400弄9號前既成道路 及溝渠,613-1地號土地為福光街62-70號、57號前方巷道,23地號土地其上為墓地及雜林;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三筆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 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4.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5.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林園區 潭頭段一小段 488-1地號
679 m2 × (1/40) × 5,600 元 - 9.6 萬元
= -0.1萬元
2.
高雄市 林園區 林園段 613-1地號
136 m2 × (1/40) × 43,000 元 - 9.6 萬元
= 5萬元
3.
高雄市 林園區 龍潭段 23地號
1,925.1 m2 × (1/40) × 2,200 元 - 6.4 萬元
= 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12.1 坪 / 32.7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51.2 坪 / 262 萬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10.4 坪 / 20.5 萬
2024/5/23
1拍 不點交
23.8 坪 / 1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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