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2智39326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二小段57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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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1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
保證金:
11.6
總坪數:
1.3
坪單價:
45.5萬/坪
持分地坪:
1.3 坪
總現值:
95.7 萬
拍後增值:
37.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專用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但是否在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大同區 延平段二小段 571地號,面積 126 m2,持分 17/508,58 萬
(特定專用區(供一般商業使用), 但是否在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
拍賣紀錄 (4)
1拍,2023/10/26,總底價 112萬,保證金 22.4萬,坪單價 87.8萬/坪,流標
2拍,2023/11/23,總底價 90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70.6萬/坪,流標
3拍,2024/1/11,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56.4萬/坪,流標
應買,2024/2/1~2024/4/30,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56.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2年7月24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571地號土地係門牌號碼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272巷42號建物坐落之基地等語。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 局於同年8月23日函復稱571地土地係65使字第0539號使用執照(64建(延 平)(迪)字第003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等語。上開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 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 意。
2.
以上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二土地上建物如為區分所有建築物,其建物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 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於按其 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 買之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土地之共有人。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
4.
無抵押權登記。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大同區 延平段二小段 571地號
126 m2 × (17/508) × 227,000 元 - 58 萬元
= 3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1拍 不點交
8.9 坪 / 976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1 坪 / 64 萬
2024/5/20
特拍 點交
125.5 坪 / 6,238 萬
2024/5/21
1拍 不點交
0.6 坪 / 3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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