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庚24570

雲林縣虎尾鎮廉使段1051-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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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1/17 ~ 2024/04/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5
保證金:
4.7
總坪數:
14.1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14.1 坪
總現值:
37.2 萬
拍後增值:
13.7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虎尾鎮 廉使段 1051-1地號,面積 279 m2,持分 1/6,23.5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3/11/16,總底價 36.6萬,保證金 7.4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2拍,2023/12/14,總底價 29.3萬,保證金 5.9萬,坪單價 2.1萬/坪,流標
3拍,2024/1/10,總底價 23.5萬,保證金 4.7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1051-1地號土地部分上有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部分 則為空地,未臨路,須自鄰地即1051地號土地對外通行至道路。據債權人陳 稱:1051-1地號土地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因上開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 關係不明,亦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陳報,且本次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 分,復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使用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 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trial出價。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 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4.
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規定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 人(限租地建屋者)就基地有依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得檢附相關證明 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虎尾鎮 廉使段 1051-1地號
279 m2 × (1/6) × 8,000 元 - 23.5 萬元
= 1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12.1 坪 / 12.6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15.4 坪 / 37.1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14 坪 / 14.6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396.6 坪 / 249.4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25.2 坪 / 63.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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