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玄56142

高雄市三民區大享路50號七樓之2

應買 部分點交 得標 631萬
631
  • 753 點閱
  • 2 列管
  • 2024/2/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2/23 ~ 2024/05/22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631
保證金:
126.3
總坪數:
40.8
坪單價:
15.5萬/坪
持分地坪:
7.2 坪
公告建坪:
40.8 坪
總現值:
160.5 萬
拍後增值:
2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四種住宅區
主建坪:
25.2 坪
附建坪:
4.2 坪
公設坪:
11.4 坪
公設比:
27.9 %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8層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裕段一小段 184地號,面積 1,194 m2,持分 200/10000,135.2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建物 (2)
1.
高雄市三民區大享路50號七樓之2,建號 3046,持分 1/1,357 萬
七層:43.01八層:40.20合計:83.21 陽台14 (住家用、8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2.
高雄市三民區同上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建號 3086,持分 121/10000,138.8 萬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3113.16合計:3113.16
拍賣紀錄 (5)
1拍,2023/12/19,總底價 985.6萬,保證金 197.2萬,坪單價 24.2萬/坪,停拍
停拍,2023/11/21,停拍
1拍,2024/1/9,總底價 985.6萬,保證金 197.2萬,坪單價 24.2萬/坪,流標
2拍,2024/1/23,總底價 788.6萬,保證金 157.8萬,坪單價 19.3萬/坪,流標
3拍,2024/2/20,總底價 631萬,保證金 126.3萬,坪單價 15.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112年6月26日現場執行時,現場為樓中樓,上層B房之邱姓承租人表示係向郭博順承租,並提出租賃契約,租期自 111年11月9日起至112年11月9日,每月租金新台幣(下同)12350元(含管理費),押金24700元;上層C房之林姓承租 人表示係向郭博順承租,並提出租賃契約,租期自112年4月23日起至113年4月9日,每月租金8000元(不含管理 費),押金16000元;下層A房蔡姓承租人表示出租人或其代理人為孔祥汝,租期自111年9月18日起至112年9月9 日,每月租金14000元(不含管理費800元,須另向管理室繳納),清潔費另計;據大樓管理員表示,欠繳112年5月 份迄今之每月管理費2040元及500元修繕費(亦即每月共計應繳2540元)。本件拍賣標的,因B房查封後租期屆滿,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51條第2項規定實施查封後,債務人就查封物所為移轉、設定負擔或其他有礙執行效 果之行為,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而A房因查封後承租人已將該房交還,嗣債權人112年11月16日具狀陳報C房承租 人業已於同年7月15日搬離,故本件拍定後,編號1建物依現況點交,其餘均不點交。至於實際詳情及使用現況,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 價繳清事宜。六、本件標的有無大樓規約、如有,詳細內容為何、又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及實際欠繳之具體金額為 何,均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4.
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 投標人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本件勘估標的據承租人陳稱並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之資訊,惟 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大裕段一小段 184地號
1,194 m2 × (200/10000) × 67,214 元 - 135.2 萬元
= 25.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3拍 不點交
17.8 坪 / 204.8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557.2 坪 / 21,225.6 萬
2024/5/14
1拍 不點交
20.1 坪 / 44.7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三民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