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2橋金職申505

高雄市梓官區大舍段29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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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3
保證金:
24.6
總坪數:
23.8
坪單價:
5.2萬/坪
持分地坪:
23.8 坪
總現值:
141.8 萬
拍後增值:
18.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梓官區 大舍段 297地號,面積 366.4 m2,持分 1/192,2.6 萬
2.
高雄市 梓官區 大舍段 299地號,面積 4,160.7 m2,持分 7/384,117.8 萬
3.
高雄市 梓官區 大舍段 405地號,面積 194 m2,持分 1/192,2.6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3,總底價 240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10.1萬/坪,流標
2拍,2024/1/24,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8.4萬,坪單價 8.1萬/坪,流標
3拍,2024/2/27,總底價 153.6萬,保證金 30.8萬,坪單價 6.4萬/坪,流標
應買,2024/3/4~2024/6/3,總底價 153.6萬,保證金 30.8萬,坪單價 6.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於民國94年1月14日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297及405地號土地均為路地,299地號土地上有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為共有人所有。執行法院復於民國112年7月13日再執行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405地號土地均為道路,299地號土地為大舍北路70巷,上有數棟建物及部分為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有剩餘部分,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299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梓官區 大舍段 297地號
366.4 m2 × (1/192) × 18,000 元 - 2.6 萬元
= 0.8萬元
2.
高雄市 梓官區 大舍段 299地號
4,160.7 m2 × (7/384) × 18,000 元 - 117.8 萬元
= 18.7萬元
3.
高雄市 梓官區 大舍段 405地號
194 m2 × (1/192) × 18,000 元 - 2.6 萬元
= -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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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坪 / 154.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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