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2彰金職平192二

彰化縣線西鄉重光段296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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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
保證金:
1.4
總坪數:
16.8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6.8 坪
總現值:
10.5 萬
拍後增值:
3.5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線西鄉 重光段 296地號,面積 2,215 m2,持分 1/40,7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17,總底價 13.4萬,保證金 2.7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4/2/21,總底價 10.8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4/3/13,總底價 8.7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應買,2024/3/22~2024/6/21,總底價 8.7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296地號土地上有部分建物坐落,部分為雜草雜木叢生。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占有使用。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前開建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2.
土地編定之使用分區: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皆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應再行查證。
3.
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且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順序後於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4.
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法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其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6.
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線西鄉 重光段 296地號
2,215 m2 × (1/40) × 1,900 元 - 7 萬元
= 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5.5 坪 / 8.5 萬
2024/5/7
3拍 不點交
3.7 坪 / 12.8 萬
2024/5/8
3拍 點交
302.5 坪 / 29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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