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七85347

桃園市大溪區三層老街96巷9號(整編前:桃園市大溪區三層83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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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列管
  • 2024/4/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1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60.5
保證金:
12.1
總坪數:
18.1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16.6 坪
公告建坪:
18.1 坪
總現值:
57.7 萬
拍後增值:
9.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18.1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3層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大溪區 三層段三層小段 1676地號,面積 165 m2,持分 1/3,4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1)
1.
桃園市大溪區三層老街96巷9號(整編前:桃園市大溪區三層83號),建號 931,持分 1/3,12.5 萬
1樓層:59.762樓層:59.763樓層:59.76合計:179.28 (3層樓房,加強磚造、鋼架造,住家用)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23,總底價 104.6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5.8萬/坪,流標
2拍,2024/3/5,總底價 83.8萬,保證金 16.8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3拍,2024/4/9,總底價 67.1萬,保證金 13.5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應買,2024/4/19~2024/7/18,總底價 67.1萬,保證金 13.5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其上有建物(即拍賣標的建物)坐落,又債權人查 報稱標的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親屬自住使用:另經調取前次執行紀錄之房屋現況為堆滿回收物及雜物。本件執行標的建物並未入內調查屋況,請應買人特別注意。因本件執行標的物尚有共有人 占有使用中,故本件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標的不動產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如共有人結構不 同時,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關係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關係之不動產一併 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
3.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係基於租用基地建築房屋關係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 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則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標的931建號係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此部分於拍定後,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 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4.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登記謄本所載,其上原有三層段三層小段95建號建物(土造、一層、面 積:84.66平方公尺、門牌號:福安里224號),而依前次執行紀錄顯示現況調查時已坍毀, 是本件拍賣標的建物與前開建號建物非屬同一,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 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 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 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爭 執。
6.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 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時,拍定後任何人均不得以此 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7.
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大溪區 三層段三層小段 1676地號
165 m2 × (1/3) × 10,500 元 - 48 萬元
= 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12.6 坪 / 34.1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448 坪 / 728.8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1,114.1 坪 / 1,337.6 萬
2024/5/15
1拍 不點交
21.2 坪 / 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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