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2板金職七449二

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242-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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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 ~ 2024/07/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00
保證金:
80
總坪數:
8.5
坪單價:
47萬/坪
持分地坪:
8.5 坪
總現值:
641.7 萬
拍後增值:
24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 242-1地號,面積 197 m2,持分 1/7,400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4,總底價 625萬,保證金 125萬,坪單價 73.4萬/坪,流標
2拍,2024/3/6,總底價 500萬,保證金 100萬,坪單價 58.7萬/坪,流標
3拍,2024/3/27,總底價 400萬,保證金 80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標的242─1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位於光武街4巷2號至29號位置,其上似有數建物占用。
2.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
另依市府函文上開地號為61板使字第128號使用執照卷內地籍圖載明為現有道路。
4.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請應買人分別出價。
5.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肆佰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6.
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7.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需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分標拍賣,其中任一標拍定價額足供清償債務人所負債務者,其餘標別則不予拍定,縱經拍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板橋區 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 242-1地號
197 m2 × (1/7) × 228,000 元 - 400 萬元
= 24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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