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子37164一

雲林縣口湖鄉口湖段362-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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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3 ~ 2024/07/0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
保證金:
1.8
總坪數:
16.5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16.5 坪
總現值:
16.9 萬
拍後增值:
7.9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雲林縣 口湖鄉 口湖段 362-1地號,面積 116 m2,持分 1/10,2 萬
2.
雲林縣 口湖鄉 埔潭段 1025地號,面積 144.2 m2,持分 1/10,2.4 萬
3.
雲林縣 口湖鄉 埔潭段 1026地號,面積 568 m2,持分 1/20,4.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31,總底價 13.6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4/3/6,總底價 11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4/3/27,總底價 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標別拍賣之3宗不動產相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上,查無 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又該3宗不動產均部分土地為道路,供公眾通行 使用;部分土地有第三人所有建物占用,惟因建物與本標別拍賣之土地間 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 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3宗不動產均不點交。
2.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3.
本標別拍賣之3宗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 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本標別拍賣之3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自 己得行使優先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一宗不動產之 優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經 優先承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 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本處審核。若有優先購買權 爭議,係屬實體爭議事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3)
1.
雲林縣 口湖鄉 口湖段 362-1地號
116 m2 × (1/10) × 3,100 元 - 2 萬元
= 1.6萬元
2.
雲林縣 口湖鄉 埔潭段 1025地號
144.2 m2 × (1/10) × 3,100 元 - 2.4 萬元
= 2.1萬元
3.
雲林縣 口湖鄉 埔潭段 1026地號
568 m2 × (1/20) × 3,100 元 - 4.6 萬元
= 4.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40.2 坪 / 12 萬
2024/5/2
2拍 不點交
88 坪 / 16.4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31.1 坪 / 31.2 萬
2024/5/15
2拍 點交
132.3 坪 / 127.1 萬
2024/5/15
1拍 點交
571.6 坪 / 153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380.4 坪 / 103.8 萬
2024/5/15
2拍 點交
75.1 坪 / 72.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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