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春61359

彰化縣彰化市新莿桐段14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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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 2024/07/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3.2
總坪數:
2.3
坪單價:
7萬/坪
持分地坪:
2.3 坪
總現值:
18.7 萬
拍後增值:
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新莿桐段 143地號,面積 113.6 m2,持分 1/15,1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0,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10.9萬/坪,流標
2拍,2024/3/19,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8.7萬/坪,流標
3拍,2024/4/23,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trial為建物占用,建物未在拍賣範 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 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 交。
2.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4.
土地為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住宅區。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 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 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 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新莿桐段 143地號
113.6 m2 × (1/15) × 24,700 元 - 16 萬元
= 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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