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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2年10月2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786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臺北市大同區安西街9巷13號建物(trial建物)後方,其上有建物,但現場 無路可達,後方之防火巷似可通往,但巷道極窄且堆滿雜物,無法通行。第 三人即13號建物共有人具狀陳稱坐落786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係2層樓建物,並 無門牌,出入口在民樂街126號建物旁之巷道,而13號建物與上開建物互不相 通,亦與786地號土地沒有任何關係等語。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 源均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