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恭21057

高雄市梓官區梓中段1090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通訊投標
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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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2/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2/17 ~ 2024/04/10 17: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7.3
保證金:
23.5
總坪數:
8.1
坪單價:
14.5萬/坪
持分地坪:
8.1 坪
總現值:
43.4 萬
拍後增值:
-7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梓官區 梓中段 1090地號,面積 256.5 m2,持分 3/32,109 萬
(商業區 )
2.
高雄市 梓官區 梓中段 1093地號,面積 29 m2,持分 3/32,8.3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7)
2.
本件土地於民國112年11月29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編號1土地部分 為水泥鋪面空地、部分為高雄市梓官區梓官路117巷16號建物,另編號2土地部 分為道路,部分為鋪水泥空地作停車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 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編號1土地上有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所有人如符合 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 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 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開標日期:中華民國113 年4 月11 日上午10點30分(第1次拍賣),本件限 以通訊投標方式投標,現場投標者無效。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梓官區 梓中段 1090地號
256.5 m2 × (3/32) × 16,200 元 - 109 萬元
= -70萬元
2.
高雄市 梓官區 梓中段 1093地號
29 m2 × (3/32) × 16,200 元 - 8.3 萬元
= -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2拍 不點交
2.1 坪 / 8 萬
2024/5/14
3拍 不點交
11.6 坪 / 154.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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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21.9 坪 / 154.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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