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係拍賣249─5地號土地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112年10月12日現場指界時,249─5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三芝區淡金路三段2號東南方約4500公尺處,雜草林木叢生,目視所及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以上不動產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6.
249─5地號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7.
249─5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