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建物查封時經現場執行,鎖匠稱無法開啟門鎖,故未能入內履勘,屋內使用情形不 明,惟據在場管委會稱建物似無人居住,且無配附車位;另函警請協查建物使用情形,回覆 亦為大門深鎖,無人回應;以上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查明。本件因係拍賣應有部分,且查無 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 表載明,惟本院之調查亦無法保證絕無前揭情事,故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自行斟酌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 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3.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