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112年10月1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
2.
686建號建物內部相通,686建號由 前方大門出入、685建號由後方側門出入。
3.
債權人於112年12月26日具狀陳報,房屋無影響交易之特殊情形存在。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 證。
4.
本件建物坐落之基地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 請自行解決。
5.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分別標價,各標總價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六、本件暫編
8.
686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拍定人拍定後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應負被拆除之 危險。
12.
686建號建物坐落基地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