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3北金職四7一

新北市新店區青潭段四十分小段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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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9
保證金:
2.6
總坪數:
52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52 坪
總現值:
15.7 萬
拍後增值:
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新店區 青潭段四十分小段 1地號,面積 116 m2,持分 1/2,4.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新店區 青潭段四十分小段 2地號,面積 228 m2,持分 1/2,8.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13,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4/4/3,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
2.
2地號土地位於雙路編號143449號電線桿北方約400公尺,其上皆為雜木林,
3.
2地號土地相鄰。
4.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5.
2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按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不動產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新店區 青潭段四十分小段 1地號
116 m2 × (1/2) × 910 元 - 4.5 萬元
= 0.8萬元
2.
新北市 新店區 青潭段四十分小段 2地號
228 m2 × (1/2) × 910 元 - 8.4 萬元
= 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51.3 坪 / 128 萬
2024/5/22
3拍 不點交
15.1 坪 / 69.6 萬
2024/5/22
3拍 不點交
11,292.4 坪 / 3,52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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