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112年9月6日現場指界時,66地號土地其上有門牌號碼:台北市士林區通河西街2段91號房屋部分占用,部分為空地,該房屋查無房屋稅籍資料,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又現況如何,仍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本件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