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3雄金職未32一

高雄市三民區鼎山段49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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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8.4
保證金:
27.7
總坪數:
9.6
坪單價:
14.4萬/坪
持分地坪:
9.6 坪
總現值:
322.1 萬
拍後增值:
18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三民區 鼎山段 494地號,面積 29.7 m2,持分 1/4,32.8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三民區 鼎山段 494-2地號,面積 97.7 m2,持分 1/4,105.6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3/20,總底價 173萬,保證金 34.6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民國87年7月29日查封時,系爭土地為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199號旁邊巷道,供人通行。民國113年1月11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陳稱,編號1土地為鼎山街211巷之巷道用地,其範圍介於鼎山街與鼎山街211巷路口至鼎山街211巷3號建物前,為211巷中間狹長區域;編號2土地為鼎山街211巷之巷道用地,範圍同上,為211巷南側狹長區域,路邊部分堆放花盆等雜物。至於實際詳情及使用現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時,須就本拍賣標別之全部標的均優先購買。六、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三民區 鼎山段 494地號
29.7 m2 × (1/4) × 102,551 元 - 32.8 萬元
= 43.3萬元
2.
高雄市 三民區 鼎山段 494-2地號
97.7 m2 × (1/4) × 100,678 元 - 105.6 萬元
= 14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1拍 不點交
20.1 坪 / 238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8.6 坪 / 69.2 萬
2024/5/14
1拍 不點交
39.1 坪 / 1,100 萬
2024/5/14
1拍 不點交
20.1 坪 / 44.7 萬
2024/5/16
3拍 不點交
33.5 坪 / 499.2 萬
2024/5/29
1拍 點交
90.8 坪 / 2,0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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