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86二

雲林縣大埤鄉埔羌崙段1412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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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8
保證金:
17.6
總坪數:
268.5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268.5 坪
總現值:
81.7 萬
拍後增值:
-6.4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大埤鄉 埔羌崙段 1412地號,面積 1,775 m2,持分 1/4,44 萬
2.
雲林縣 大埤鄉 埔羌崙段 1413地號,面積 1,775 m2,持分 1/4,44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3,總底價 109.8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拍賣土地均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
2.
1413地號土地混合使用,為農地。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無他項權利。
4.
拍賣標的
5.
1413地號土地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6.
本標
7.
1413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大埤鄉 埔羌崙段 1412地號
1,775 m2 × (1/4) × 920 元 - 44 萬元
= -3.2萬元
2.
雲林縣 大埤鄉 埔羌崙段 1413地號
1,775 m2 × (1/4) × 920 元 - 44 萬元
= -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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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9
1拍 不點交
179 坪 / 62.7 萬
2024/5/9
1拍 不點交
24.7 坪 / 20.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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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20.1 坪 / 27.5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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