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3橋金職申61一

高雄市美濃區美中段18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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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2
保證金:
5.5
總坪數:
18.7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18.7 坪
總現值:
30.5 萬
拍後增值:
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綠地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美濃區 美中段 180地號,面積 454.7 m2,持分 1/8,16.8 萬
(綠地用地 )
2.
高雄市 美濃區 美中段 181地號,面積 1.7 m2,持分 1/8,0.4 萬
(綠地用地 )
3.
高雄市 美濃區 美中段 187地號,面積 39 m2,持分 1/8,10 萬
(商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0,總底價 34萬,保證金 6.8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於民國112年11月21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80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菜園,部分為果樹;181地號土地為雜草空地;187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種植果樹。惟實際使用作物占用權源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前或拍定後經法院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之作物等均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土地其上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180地號及18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綠地,187地號土地為商業區,惟投標時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美濃區 美中段 180地號
454.7 m2 × (1/8) × 4,600 元 - 16.8 萬元
= 9.3萬元
2.
高雄市 美濃區 美中段 181地號
1.7 m2 × (1/8) × 4,600 元 - 0.4 萬元
= -0.3萬元
3.
高雄市 美濃區 美中段 187地號
39 m2 × (1/8) × 8,800 元 - 10 萬元
= -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1拍 不點交
20.2 坪 / 123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429.2 坪 / 80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9.3 坪 / 44 萬
2024/5/15
3拍 不點交
6.6 坪 / 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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