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2年7月1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美山段1022地號上為空地及雜樹;1023 地號上為空地、雜樹及廟宇(震世壇)之角落; 1029地號上為廟宇(震世壇)之一部分,其餘為空 地;
3.
1033地號相連,上有金爐一座,其餘為空地;另債 務人陳玥蓁即陳炘嘩、陳炘婗之叔叔即債務人陳慶祥在場,稱190巷1號現為祭祀使用(震世壇)。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於民國112年8月31日查封測量時,債務人陳炘婗在場稱美山路190巷1號現作為 廟宇「震世壇」使用,該屋並無火災、水災或非自然死亡情事。本件標的係供不特定人祭祀之寺 廟,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1032地號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其餘無抵押權設定。
6.
本件部分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若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應連同其餘部分一併買受。 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352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本未登記建物總面積1115.69平方公尺,其中約126.72平方公尺使用鄰地
8.
1034地號),該 土地不在拍賣範圍,建物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