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速128149

台南市鹽水區朝琴路82號

1拍 不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70
  • 54 點閱
  • 0 列管
  • 2024/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30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70
保證金:
14
總坪數:
2.5
坪單價:
27.5萬/坪
持分地坪:
2 坪
公告建坪:
2.5 坪
總現值:
32.1 萬
拍後增值:
-17.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增建坪:
2.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層
王小明
您還在每天上下架法拍案件嗎?
本區塊法拍專員功能讓你免維護即曝光最新法拍案件
誠摯邀請全台各縣市專業法拍業者加入
免費提供半年試用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鹽水區 後厝段 92地號,面積 98.3 m2,持分 1/15,50 萬
(住宅區 )
建物 (1)
1.
台南市鹽水區朝琴路82號,建號 25,持分 1/15,20 萬
一層:39.36二層:64.96騎樓:22.05合計:126.37 (住商用、鋼筋混凝土造、2層)
拍賣紀錄 (1)
停拍,2024/4/12,停拍
法院筆錄 (10)
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2年12月6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之叔叔在場稱拍賣房屋現由其一家人及其 母親居住,屋齡約已有50~60年。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房屋3樓及
3.
2樓後面有增建。惟實際 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8.
依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屬「住宅區」。就上開土地之使用分區、使用地 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及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及管制規定等 是否於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六、拍賣編號1建物,其中含有增建部份,係未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trial定後就該增建 部份,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另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 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又增建部分是否有占用鄰地之情形,投標人 應自行查明。另增建部分如無權占用鄰地或遭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 遭拆除之風險。
9.
本件土地及建物均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情形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 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欲行使優先承購權時,應依拍賣條件連同本件土地及建物一併承 買,不得選擇其中部分買受,如就優先承購權之存否有爭議,應另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如 土地共有人與房屋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房屋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 優先承買權。
10.
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 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 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工程受益費、重 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法院處理。
12.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 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trial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鹽水區 後厝段 92地號
98.3 m2 × (1/15) × 48,900 元 - 50 萬元
= -17.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
2拍 不點交
1,058.8 坪 / 800 萬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305.2 坪 / 103.5 萬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45.4 坪 / 31.3 萬
2024/5/7
3拍 不點交
6.7 坪 / 17.5 萬
2024/5/21
2拍 不點交
11.4 坪 / 160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鹽水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