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792地號其上有數建物(門牌號碼為枋寮鄉德聖路
3.
129號)佔用,又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 定後不點交。
4.
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地上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 明,拍定後須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8.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9.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