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扣押查封時,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勝利路220號建物座落,債權人稱為第三 人所有,嗣本案會同地政指界時,土地上有建物座落,門牌號碼勝利路220號至 222號,部份為住戶出入之通道,上開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 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4.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應有部分,於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土地為大樓坐落基地,係拍賣區分所有建物基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之5條第
6.
4項規定,其專有部分之 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